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辆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2021-06-11 17: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车辆作为个人财产,除了所有权外所有权人还可以就其设立抵押权,留置权等物权以有效实现财产的真正价值。那车辆作为特殊动产,要适用法律的特殊规定。车辆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车辆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一、车辆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车辆可以行使留置权。

车辆作为动产,是物权的客体之一,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范围。所以车辆是可以行使留置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留置权产生的条件

(一)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二)留置权产生的消极条件

1.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动产;

2.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

三、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留置权人的权利:

2.占有留置物的权利;

3.保管费用求偿权;

4.收取孳息的权利;

5.实现留置权的权利。

留置权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2.返还留置物的义务。

(二)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

1.损害赔偿请求权;

2.返还留置物请求权;

3.消灭留置权的请求权。

留置物所有人的义务:

1.返还保管费用的义务;

2.损害赔偿义务。

四、留置权的实现

(一)留置权的实现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拍卖或变卖留置财产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车辆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车辆可以行使留置权。车辆作为动产,是物权的客体之一,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范围。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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