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叫不动产物权

2021-06-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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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什么叫不动产物权?有没有网友曾经去了解过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通常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给广大网友详细地介绍不动产物权的内容,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什么叫不动产物权

一、什么叫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近现代由于抵押权的投资,使不动产证券化,因而发现了淡化动产与不动产区别的趋向。在社会主义国家,永佃权已被废除,典权也曾失去存在的意义。

二、不动产物权生效要件

(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示这一要素,没有意思表示,物权变动即难以发生。在物权契约之情形,根据债权形式主义,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即为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物权变动乃双方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合致的结果。

(2)须有不动产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所谓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登记使当事人之间的物上法律关系明确,具有权利表彰及宣示功能。

(3)须以书面作成。

不动产价值巨大,其物权的移转或设定,关系当事人利益较大,当事人各方都应谨慎从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易,以杜绝纠纷。

三、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如何确认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

2、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

登记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是一种物权公示的方法,在登记之前,当事人就不动产的转移已经达成了合意,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

3、在同一不动产上存在多项权利时,应按照下列规则区分各项权利的先后。

如果同一不动产之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时,首先,所有权人的权利要优先于抵押权人;所有权、抵押权作为物权优先于因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其次,登记的权利应优先于未登记的权利。均登记的,应当以登记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应当确认和保护哪一项物权,登记在先的权利优先实现。另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必须登记,否则不发生效力。在登记的抵押权中,在前的抵押权要优先于在后的抵押权受偿。

什么叫不动产物权?以上的内容就是与不动产物权有关,有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该如何去确认以及不动产物权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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