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

2021-06-22 15: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不动产担保,网友们了解得又有多少?不动产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其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林木、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上设置的担保,那么对于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呢?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脚步一起往下看看吧。
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

一、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二、物权保护的种类

物权的民法保护,按是否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物权的自我保护,传统民法上称之为自力救济;二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物权的保护,传统民法上称为公力救济。

1、请求确认产权

在财产的归属、内容问题发生争议而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产权。

2、请求恢复原状

物权人的财产因受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3、请求返还原物

物权法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向非法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只要能够返还原物的,就必须返还原物,不能用其他方法如金钱赔偿来代替。

4、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物权人虽然占有其物,但由于他人的违反行为,致使物权人无法充分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

5、请求赔偿损失

物权人的财产因他人的不法侵害而毁损、灭失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三、典权是不动产物权吗

典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法律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所谓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的权利。

典权具有物权性质是因为在中国制度中,典权是只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如果按照这个定义的话,典权应该是包含在用益物权里的,而用益物权是物权的特性之一。是典型的他物权。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不动产担保物权有哪些有关,对于不动产担保物权相信各大网友认真阅读了以上的内容都能够了解得差不多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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