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

2021-01-14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管怎么样,获得不动产物权以后就是要去及时登记,不理现下是不是急迫需要,这才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正确做法。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

  一、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

  1、单位的名称、个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2、经过批准发生用途改变,可以申请用途变更登记。

  3、房屋及其土地的买卖、交换、赠与,权利人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4、利用房地产物权作为担保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可以申请抵押登记。

  5、发现自身权利登记有误,或者有依据证明他人的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6、有依据证明他人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而他人不配合申请更正登记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7、房地产灭失或房地产权利人放弃使用权和所有权,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8、购买房地产,但暂时还不能进行房地产转移登记,为防止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二、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要做什么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三、不动产登记手续有哪些

  (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申请不动产登记,要带上身份证件还有物权的资料,以免白跑一趟。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