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2021-06-30 13: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之间都不能就其进行买卖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但为了保障个人和组织能对土地有效合理的使用,国家赋予一些集体组织或个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但就土地进行抵押的,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一、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不存在。应该说土地抵押的效力自始都是不存在的。土地本身不是我国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就土地而言,其可以抵押的一般是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优先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抵押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抵押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

其次根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一般抵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抵押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抵押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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