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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共有人什么意思啊

2021-06-30 11: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所有权问题中,有时候有点东西的所有权并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多人共有的,那么所有权人共有人什么意思啊?我们该怎么去理解所有权共有人这个概念,如何处理共有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所有权人共有人什么意思啊

一、所有权人共有人什么意思啊

共有所有权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其内容不仅包括所有权对外的排他关系,而且包括共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相对于普通的共有权,共有所有权又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身份的复合性

共有所有权主体是区分所有权人,既是共有权人又是专有权人,还是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的成员,是成员权人。

2、客体范围的广泛性

共有权不但有法定共有部分、约定共有部分还有推定共有部分;不但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有部分,还有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部分。

3、内容上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复杂性

共有所有权不但有共有权入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还有共有权人之间的相互的权利义务。

4、处分上的附随性

某一共有权人对共有权的处分是不可以单独进行的,只可以对自己专有部分作出处分的同时附随性的导致对共有部分上的共有权的处分。

5、权利存在上的不可分割性

共有所有权存在时不可请求分割为各区分所有权人单独享有或行使,否则共用部分将不复存在,从而导致对其他区分所有权人行使专有权的不利,这是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物理构造决定的。

二、所有权人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综合国外的立法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对共用部分的单纯的修缮改良权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同一建筑物内的任何一位区分所有人,或者说任何一位业主,都有权使用建筑物内的共用部分,并且这种使用不受其专有部分占整个建筑物的比例的限制,这是因为共用部分具有不可分割性,要求业主们按比例或者按份额使用共用部分,不具有可操作性。

同一建筑物内的任何一位业主,都有权按份额获得共用部分所产生收益--通常为出租共有部分供他人作广告而获得的收入。关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权按何种比例分配以及如何确定这种比例,根据私法自治的原理,区分所有权人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对共有部分进行使用收益的比例。如果没有约定,则各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的应有部分比例享有,而这种比例应当是在考虑专有部分的面积和其他因素之后予以确定。

同一建筑物内的任何一位业主,都享有对共有部分的单纯的修缮改良权。所谓单纯的修缮改良权,是指不影响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固有性质的修缮改良行为。一般来说,对建筑物进行修缮改良,应首先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通过,方可进行。当他人损害共用部分或者妨碍业主正常使用共用部分时,任何一位业主都有排除干涉的请求权。排除干涉的请求权,可视具体情况,由一名业主行使,也可以由多名业主或全体业主行使。

值得注意的是,区分所有人在行使其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时,必须遵守相应的义务。业主对共用部分的义务主要有,按共有部分的用途使用该部分,承担因为共有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维护和保存共有部分等义务。共同费用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的应有部分比例负担,在确定这一比例时,专有部分的面积应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同时还应当考虑房屋的物质状态和物理构造,包括房屋的布局是否合理,阳光是否充足以及安静程度等等。

三、所有权人共有人的客观统一性是什么

共有权客体是一项特定统一的财产,由此财产可以是整体性的合成物,如一辆汽车。也可以是集合物,如房屋及其家具。也可以是一单纯之物,如一宗土地;而共有所有权之客体则具有分散性,是数个部分上有共有权。

1、权利行使的程序性

权利义务行使上要体现全体所有权人的意志,无特别的程序性;而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小区成员,依据成员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法律规定行使管理权。

2、最终的可分割性

不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其最终权利主体相互之间不再具有相互维系的共有关系时,共有财产可以分割给个人;区分所有权人不可以要求分割共有部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所有权人共有人什么意思啊的内容,意思就是有多人对同一份财产享有所有权,彼此在处理财产问题上权利相等,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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