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的条件

2021-06-30 14: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的条件

一、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的条件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包括:

(一)普通诉讼程序

(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三)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

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

(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

(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实践中当然还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三、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上述协议签订后,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案涉**万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及时清偿该借款的本息。

综上,申请人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申请人**的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以及支付申请人实现的债权费用等法律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的条件”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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