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什么责任?

2023-02-08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的责任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即抵押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在订立担保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应该承担哪一种责任。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什么责任?

  一、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什么责任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房产抵押贷款违约怎么办

  房产抵押贷款违约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一般银行第一次没有还款,银行会提醒到本人及时还款罚息。要是在规定次数内不还款,银行可以依法对还款人进行房产冻结。实在还不上的,抵押的房产会被依法拿来拍卖抵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可以适用于债务履行后的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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