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还在吗

2021-07-0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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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在提供保证时,不仅仅可以提供物的保证,还可提供人的保证。提供物的保证时,担保物有可能会有灭失的情况,造成债权人不能通过担保物实现债权,那么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还在吗?下文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还在吗

一、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还在吗

物权消灭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物权与其主体分离,即权利人的物权丧失。物权的消灭与物权的转让不同,前者系物权的绝对丧失,后者系物权的相对丧失,比如权利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同方式出卖或赠与他人,此时一方当事人的物权消灭,而他方当丰人的物权却相对发生了。所以担保物权灭失后担保物权消灭,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担保。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二、担保物权灭失的情形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担保物灭失后担保物权还在吗?从上文我们知道如果符合主债权消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担保物即消灭。对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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