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怎么表述

2021-07-09 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抵押权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其每个抵押权人清偿的顺序也有所不同。先登记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根据登记的顺序会有第二或第三顺位的担保物权分别进行受偿。那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抵押权受偿的,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怎么表述?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怎么表述

一、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怎么表述

现在民事判决书中不能对是否具有抵押权优先受偿作出判决,而是应该在裁定书中对此作出表述;因为这样的案件属于实现担保物权,应该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将实现担保物权列入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30天,且实行一审终审制,时间短,程序简化,省时省力。

裁定书中直接表述:准予对设定担保的被申请人xx的xx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优先清偿申请人xxx的贷款本息等费用。

二、第二顺位抵押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三、抵押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1、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r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2、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怎么表述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判决书的表述:裁定书中直接表述:准予对设定担保的被申请人xx的xx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优先清偿申请人xxx的贷款本息等费用。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