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征收承包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2021-01-25 15: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时候政府出于政策或者建设需要而征收承包地的,被承包的土地的家庭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来得到补偿,政府征收承包的土地的补偿也是有原则的,那么征收承包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吧。
征收承包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一、征收承包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三、承包地补偿纠纷该怎么解决呢

  人民法院处理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目前,人民法院处理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征收承包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的具体内容,阅读文章得知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二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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