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份5%占有什么权限

2021-08-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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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公司上市,这也为不少人提供了就业的机会,同时这些公司也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很多人通过入股公司然后获得丰厚的利润,改善了自己的生活条件。那么股份5%占有什么权限呢?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股份5%占有什么权限

  一、股份5%占有什么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有参加股东大会和进行表决的权利,有纰漏股份增持或减持的的义务。控股股东还有参加董事会,提出决策议案意向,出任董事长的权利,提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名单的建议权。

  二、股份的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股份的性质

  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以上就是关于股份5%占有什么权限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占有5%的股份需要和公司一起承担风险,同时也有参加公司高层会议的权利,在会议中提建议,为公司的未来走向出谋划策。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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