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2021-08-25 1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居住权就是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金钱。设立居住权时就要签订居住协议。那么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结合相关资料为大家整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一、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

甲方协议人:XXX,身份证: 

乙方协议人:XXX,身份证:

甲方欲购房改善生活,因资金紧缺,乙方付了全款,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本协议所说的商品房位于XXXXXXXXX

2. 甲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考虑到乙方已将积蓄用于甲方购房,为了保障甲方对乙方的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乙方自交房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和使用权,直至终老。

3. 甲方及其亲属应当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居住,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转租或抵押他人,并不得终止协议。

4. 乙方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乙方不得将居住的房屋出租,但与甲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已经签字的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签字日期:

二、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有什么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上文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父母居住权协议怎么写的范文。综上所述,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不妨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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