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缴土地使用税吗

2021-08-06 11: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宅基地是比较常见的,大家也对他有一定的了解,当然宅基地的话,它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获得宅基地,那么,宅基地缴土地使用税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宅基地缴土地使用税吗

  一、宅基地缴土地使用税吗

  土地使用税宅基地不需要缴纳,自用房都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自用房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2、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3、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宅基地缴土地使用税吗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着明确规定,宅基地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不需要进行缴纳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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