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该找谁,

2021-08-31 16: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承包权指的是公民集体对国家所有的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该权利的具体内容一般由相应的合同规定。那么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该找谁?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该找谁,

  一、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该找谁

  对于你的问题,你应该申请村委会和乡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理;如果持有协议书、土地分配台帐或者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土地证办证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该找谁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应该申请村委会和乡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理;如果持有协议书、土地分配台帐或者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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