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怎么办

2021-09-06 12: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农民都是有自己的土地,被分配到的土地,可以合法的承包出去,但是也是出现承包出去,钱收不回来的情况,那么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怎么办?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怎么办

一、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吗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吗

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份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④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

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吗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

9、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出去不给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对方不给钱,这是违法的,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如果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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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承包商钱怎么办?
承包工程中发生纠纷,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3、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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