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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物权的保护方式

2021-08-0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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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准物权或特别物权,是与普通物权相对的名称概念,准物权类似于物权,同样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的性质特征,具体包括矿业权、渔业权和水权等权利。那么准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准物权的保护方式

一、准物权的保护方式

权利人取得准物权后,受到民法的保护,既有权合法的行使准物权,当准物权受到侵害时,也有权要求排除侵害、赔偿损失。

准物权人在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有使用物的权利。由于准物权多为指定具体工作种类的物权,如在同一地块上可以分别为金银铜铁锡设立不同的矿业权,所以权利人尤其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种类行使其权利。

准物权为使用物的权利,首先必须实现对具体物的占有,任何人对准物权进行不法侵害时,权利人依法应享有下列请求权:丧失占有时有返还请求权;使用权被侵害时有停止侵害请求权;有被侵害的危险时有消除危险请求权;受到损失时有赔偿损失请求权。

二、准物权的类型

1、矿业权。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两种。所谓探矿权是指依法经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勘探并可优先取得在该区域内采矿的权利。所谓采矿权是指依法经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予以处分该项权利的民事财产权。

2、渔业权。所谓渔业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从事养殖或者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权利。其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从事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权利,叫做养殖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从事捕捞水生动物的权利,称为捕捞权。

3、水权。所谓水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水资源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4、海域使用权。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于特定海域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三、准物权的特征

1、准物权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权利客体的财产权。物权的客体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所以准物权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准物权与物权的制度性区别主要是由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2、准物权在性质上与物权相类似。准物权与物权都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和对世权,所以两种权利都具有保护上的绝对性、效力上的优先性和排他性等共同特性。

3、准物权不是物权,但是关于物权的规范可以准用于准物权。尽管准物权在性质上类似于物权,但是由其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仍然不属于物权,不能将物权的规范直接适用于准物权之上。不过,既然准物权与物权在性质上类似,法律可以将物权的规范准用于准物权之上。

权利人对准物权的行使受到法律保护,当准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排除侵害、赔偿损失。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准物权的保护方式”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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