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2021-09-06 18: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懂法的,有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因为不懂法律的规定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欺骗,或者条款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一、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物权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此类合同的“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这种类型的可撤销合同,注意两点: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享有撤销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合同的效力无效的话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也是无效的,物权没有发生变动的将不再继续履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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