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预告登记手续

2021-09-06 1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预告登记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常见于现实生活中的制度,我们购买预售房就会涉及预告登记,现在这个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可以很好保障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解除预告登记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解除预告登记手续的相关内容。
解除预告登记手续

一、解除预告登记手续

手续如下:

预告登记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债权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买受人在购房且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又与出卖人解除买卖合同,债权即消灭。而预告登记因失去基础法律关系而失效,当事人应该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1条也只对预告登记的失效作出了规定,即“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什么是指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

三、预告登记有什么特点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解除预告登记手续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买房人可以提前解除预告登记,也可以等待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后三个月,等预告登记自然失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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