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做预告登记的手续相关的内容,这也是我国物权中对购房人的一种权益,照顾到购房人的一些合法权益,好好地为购房人维护对房地产的权益。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