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

2021-08-12 22: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有时候需要征收私人的门面或土地,我国对此做了详细规定,还规定了享有的赔偿标准。那么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门面出租合同的效力认定?门面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

一、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

门面被征用,租户是没有赔偿的。门面征用所讲的赔偿是指被征收人即门面的所有人,与租户无关。获得赔偿,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门面的赔偿款;二是出租合同违约的赔偿款。

相对于前者,租户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的,这是给门面所有人的拆迁补偿款,有身份属性;门面的违约补偿款,一般也很难获得,因为征用属于政府行为,但如果房东恶意隐瞒这个信息,可以告房东,但是也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二、门面出租合同的效力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门面出租合同,双方就租赁的门面、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门面出租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门面出租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门面,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门面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门面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需注意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属于有权处分;

(二)明确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基本条款;

(三)装修补偿等问题。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房屋是否可能装修,在租赁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对装修成果如何进行处理等;

(四)房屋可否转租等问题;

(五)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义务等;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或发生不可抗力、遇征收等情况的处理。

从上述可知,门面出租后若被征用,除门面所有人恶意隐瞒以外,其他情况下租户都是无法得到赔偿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门面出租征用租户怎么赔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