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2021-09-07 15: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设立的一种权利类型,是全新的法律概念,所谓的居住权最通俗的理解就是长期租赁,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比租赁权更受到法律保障居住,设立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居住权合同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一、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居住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居住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的取得方法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债权中的居住权与物权中的居住权的区别

债权中的居住权如租赁、借用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与物权中的居住权有明显的不同,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点。

1、权利人的对抗力不同。

2、权利的独立性程度不同。

3、作用不同。

4、标的物不同。

5、房屋所有权人的义务不同。

6、使用期限不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居住权合同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当事人协商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可以自行决定,可以决定有偿还是无偿,居住权享有的年限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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