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2021-01-2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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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自己家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而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归个人所有的,房子的使用权一般是七十年,七十年之后怎么办呢?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多少年

  民法典中并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还是比较简单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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