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

2021-09-14 10: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五保户一般是家庭比较困难的,为了帮扶他们村集体组织一般会在土地承包方面给予他们优待,那么五保户去世后其名下的土地承包权要怎么处理。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

一、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

在承包期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无家庭其他成员的,其承包地由原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发包给他人承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尚有家庭其他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由于有的五保户,家庭成员只有一人。该五保户死亡,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主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继续承包必须是家庭成员),与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地的区别。后一种情形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农村土地承包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 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

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活动,才能使农户真正取得民事权利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五保户过世后其名下承包的土地,如果仍有其家人的,其家人可以继承,如果没有就收归村集体。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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