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开发商征用耕地怎么算

2021-08-27 1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如果土地被征收的,征收土地时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有些土地是由开发商征收的,那么,开发商征用耕地怎么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开发商征用耕地怎么算

一、开发商征用耕地怎么算

1、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结合征用土地的年限,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数额。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如长期征用土地,政府还要支付农民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土地被开发商征地没有赔偿怎么办

土地被开发商征收的,如何没有征地补偿款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开发商征用耕地怎么算?根据上文内容,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结合征用土地的年限,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数额。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知识,欢迎随时咨询找法网,会有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