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吗

2021-09-15 1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宅基地是一般指的是农民为了用作住房地址而占有的土地,农民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占有、转让等权利,而这些权利的实施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农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吗

  一、农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吗

  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客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只能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

  (3)用途的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建造对象有三方面限制:第一,所建住房性质为自用住房,不包括工商业住房;第二,宅基地应作为生活资料,而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使用;第三,不能用作农业目的,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4)福利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于集体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障。

  (5)无期限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物权。宅基地的使用以农户为单位,不因户主的更替或某个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失去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

  (6)稳定性与必要的调节性。以户为单位无限期地使用某块宅基地,其占有的地面面积并不是长久的、固定不变的。

  1、如果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居民个人的宅基地实际过多,远远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合理的调剂或重新安排;

  2、如果因为农户人口增长,或分家立业,原有的宅基地面积的确不够使用,由用地人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可以增加使用面积;

  3、如果因为人口减少,占地悬殊,或者发生“绝户”,集体组织按规定可以减少或者全部收回宅基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为保有住宅而长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与房屋连为一体,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

  (2)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从事种植而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吗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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