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叫地役权

2021-09-15 15: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地役权一般是出现在动产与不动产之间的,而地役权人是有权利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去利用他人的不动产去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那么什么叫地役权呢?估计很多网友对此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什么叫地役权

一、什么叫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二、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然也可以进行登记,登记了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的变动:

1、当事人可以通过地役权合同取得并变动地役权

2、地役权通常因下列原因消灭:

第一,供役地权利人依法行使解除权。

第二,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

第三,发生约定的事由

第四,地役权人抛弃权利。

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地役权是从物权吗

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什么叫地役权相关的内容,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