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

2021-09-24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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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地役权的设立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而且设立的方式符合规定,并不是一句话说设立就能够设立的,必须满足了条件才能够生效,否则是无效的。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

一、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

需要。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八十五条 【已登记地役权的变更、转让或消灭手续】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吗

民法典规定,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要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地役权也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地役权的设立不强制要求进行登记,但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对于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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