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登记可否对抗受转让人

其它
2021-05-28 13:2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是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所以我们不存在是否有“应当”改为“可以”。所谓的不办理登记不得对抗善意买受人,是因为登记等同于公开登记的信息,作为善意的买受人,是不可能不知道他人的产权已经进行登记的。
    所以,不办理登记才会存在善意的第三人
  • 意是设立宅基地使用权还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设立,那是登记对抗;如果是转让,那是登记生效
  • 您好,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构成无权处分,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第三人就能善意取得。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第三人就不可能是善意的,所以可以对抗,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第三人就有可能是善意的,就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