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租人是用益物权人吗

2021-09-1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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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用益物权的设立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物品发挥更大的价值,用益物权的设立是要满足一定的形式条件的,而且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用益物权的,非用益物权人行使的权利无效。承租人是用益物权人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租人是用益物权人吗

一、承租人是用益物权人吗

民法典规定,物权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承租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严格意义上属于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 可以继续承租。

(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三、为什么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由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用益物权虽由所有权派生,但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当事人依法取得用益物权后对所有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转让该用益物权的权利。用益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权利,不受第三人的侵害和所有权人的干涉。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发包人应当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人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用益物权人正常行使权利的基本保障。当然,如果用益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存在违背法律规定,未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等损害所有权人权益的行为,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制止,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承租人是用益物权人吗这个问题相关知识。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承租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严格意义上属于物权。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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