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2021-11-02 09: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普法获得的开展,人们更加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而关于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这三个债务相关的法律名词,可能很多人都分不清,有时候也会混着用。那么到底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一、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

二、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举例:比如说A向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但是房子还自己住着,不交给银行。如果还不起贷款的话,银行才有权把这套房子卖掉,用卖来的钱折抵贷款。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三、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7)、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相信上文的详细讲解,大家都会对这三个名词的区别已经了解清楚了,他们的区别在形式是都不一样,只要分清其中的标的是什么就可以。以上就是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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