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专利权怎么质押

2021-10-15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权可以设立质押,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质权设立。那么专利权怎么质押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学习和实践应用有所帮助。
专利权怎么质押

一、专利权怎么质押

首先,银行开展专利权质押的,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其次,拿到评估报告后,银行会根据专利的类型、市场接受程度等等,结合评估报告做一个押品价值认定,一般来说贷款额度是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第三,签订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第四,当贷款出现风险的时候,银行可以行使质押权,将专利拍卖并优先受偿。

设定质权的专利权一定是已经获得专利局的授权,对于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则不能进行质押登记。

此外,专利权还应当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根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的情形

专利权质押和商标质押类似,有能成功质押,自然也会出现不予登记的情况,以下就是常见的10个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

2、以共有专利权出质的,未取得共有人同意;

3、专利权已经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的;

4、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5、专利权部分无效,需要提交质权人知情同意的声明;

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

7、专利权归属发生纠纷或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暂停办理质押手续;

8、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9、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10、同一专利权重复质押。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行使

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放弃该专利权;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经质权人同意进行许可或转让的,出质人所得的许可费或转让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专利权质押是需要登记的,应当到专利局办理相关手续,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专利权怎么质押”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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