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征收怎么赔偿

2021-10-24 14: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那么当建设用地被国家征收时,该怎么赔偿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建设用地征收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
建设用地征收怎么赔偿

一、建设用地征收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建设用地可以出让吗

建设用地是可以出让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哪些土地可以被征收

(一)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二)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三)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四)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五)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建设用地的,被征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获得国家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等。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建设用地征收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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