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什么权利

2021-02-07 17: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相信不少人知道,国家的事业单位主体是由普通的民事主体通过选拔而成为事业单位的一员的,那么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什么权利,对于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的解读是怎样的,物权有哪些保护方式,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什么权利

  一、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什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对于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的解读是怎样的

  国有事业单位的财产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有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哪些权利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行使,这对保护国有事业单位的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将事业单位归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财产。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对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加强了对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直接占有的国有财产的保护。

  三、物权有哪些保护方式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事业单位对其享有的物权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过事业单位物权的所有权是归我国所有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什么权利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