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

2021-10-31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拥有机动车所有权,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机动车所有权需要进行转移和过户,很多人都不知道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和过户的区别,那么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

一、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

1、转移目标不同

机动车转出就是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打个比方,从北京转到上海叫转出或者转移。

机动车过户就是从一个人名下转到另一个人名下。打个比方,从a名下转到b名下。

2、需要相关人员不同

机动车转出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带上相关手续证件办理。

机动车过户需要过户人和被过户人同时在现场办理。

3、涉及范围不同

机动车转出不涉及买卖。

机动车过户可以是亲人、朋友之间赠与过户,也可以是买卖交易过户。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多少天内

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机动车质押需要登记吗

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因此,只要写了质押合同,交付机动车,不必登记。如果是抵押的,可以去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有转移目标不同、需要相关人员不同、涉及范围不同。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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