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物权包括哪些

2021-11-25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我国法定物权来说,他一般是包括一些其他所有权的内容,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法律关系问题,那么对于我国法定物权具体是包括哪些相关内容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法定物权包括哪些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法定物权包括哪些

一、法定物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二、物权的法定意义

物权法定意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内容(即权能)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协商创设或者确定。

具体含义:

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学说称为“类型强制”。

现有的物权类型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除此之外,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的物权类型。

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学说称为“类型固定”。

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改变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如约定永久性地限制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处分权。由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于法令限制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对物权人处分权设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则将使所有权有名无实。

三、物权的客体

物权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为了使法律关系更加的明确,避免物权关系不适当的复杂化,近代民法采取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客体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 孳息等。

()不动产与动产

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1、形成的物权不同

2、立法案例上,是否赋予物权公示以公信力不同

3、生附合时确定所有权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同

4、诉讼的管辖规则不同。

()主物与从物

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

并非主物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

构成从物的要件:

1、不是主物的成分

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

3、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

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

()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

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原物和孳息

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法定物权包括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吴乾,他会根据一些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同时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则以及一些法律事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