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

2021-10-20 08: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在我国今年颁布的民法典中单独成编,这正是代表了物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且物权还包括各种请求权。那么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物权请求权与债权的比较?物权的客体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

一、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

在现代意义上,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一项专门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独立请求权制度。它的特点在于,原则上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如果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或妨害的情况下,行使物权的请求权,只须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或妨害其物权的行为,便可以要求相对人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由于这些特点,使物权的请求权能够有效地保护物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方式如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

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

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站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

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害人排除妨害。

(四)恢复原状请求权。

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以恢复物之原状。

(五)损害赔偿请求权

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之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二、物权请求权与债权的比较

权利根据“法律上之力”的性质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和变动权。这样我们可以看出,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债权,债权与请求权经常被用再一起。债权是请求权但不等于请求权。

“债权说”是把行为请求权看作是债权,依次推断,请求权即债权。因为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所有的请求权其实都是行为请求权。按照“债权说”的观点,物权请求权还应该具有物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实际上则没有物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原因就是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不是债权。债权请求权与债权之间之所以有众多的类似之处是因为两者都属于请求权。

“准债权说”强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相似,而又从属于基础物权。这种观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这中学说并没有确切的提出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是什么,只是把他看作是一种类似物权的权利。

债权和物权请求权都是请求权。债权是请求他人给付,物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返还或者停止妨害或者排除妨害危险。

债权和物权请求权都是相对权。债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人对非法占有人或这妨害人或者造成妨害危险的人的权利。

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标的物上允许有多个债权同时存在。物权请求权同样具有相容性,同一个标的物被两人分别同时妨害时,物权人就有对两人都有排除妨害请求权。债权具有平等性,对于同一个人的债权,各债权的效力是相同的。物权请求权也是平等的,同一个标的物两人分别同时妨害时,两个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是平等的。

债权无追及性,在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债权人之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至第三人的,债权人对于该第三人没有请求返还或给付的权利。 从中可以看出追及性是相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状态而言的,在物权请求权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状态是不变的,所以物权请求权不需去讨论追及性问题。

当债权于物权并存时,物权一般具有优先与债权的效力。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所生之效力,不会与物权产生冲突,与物权之间就没有谁优先的区别。

三、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物权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为了使法律关系更加的明确,避免物权关系不适当的复杂化,近代民法采取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客体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等。

(一)不动产与动产

德国民法规定,不动产就是土地;日本民法、台湾民法则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在中国大陆,不动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地上附着物。除此之外的有体物,叫做动产。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在于:1、形成的物权不同2、立法案例上,是否赋予物权公示以公信力不同3、生附合时确定所有权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同4、诉讼的管辖规则不同。

(二)主物与从物

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并非主物 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构成从物的要件:1、不是主物的成分;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3、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

(三)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四)原物和孳息

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权请求权包括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