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

2021-10-30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使用权在当今社会也是可以转让的,且由于宅基地通常属于农村村民,因此经常存在共有的情况。那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不予确权的情形有哪些?宅基地确权过程中特殊情况如何处理?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

一、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因此,若宅基地是属于兄弟二人的,那么宅基地确权是需要经过兄弟同意的。

二、不予确权的情形有哪些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三、宅基地确权过程中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1、国有农场宅基地、已撤组转户和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宅基地,用途应定为城镇住宅用地,初审时应注明按宅基地进行管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并在土地登记簿备注栏和土地证书记事栏加以说明;

2、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

3、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或批准面积,符合政府分户建房条件的,按依法分户后的情况确权和登记发证;符合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村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为共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按照相关各方协议约定进行分摊,没有协议的按户均摊。如分户申请新宅基地,须核减已登记面积;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5、对不予登记发证情况,应在统计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集中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办公室备案,并在宅基地管理数据库中加以记录,对存在问题待依法处理后,再决定是否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关键还是要看宅基地使用权本身是否归属于兄弟,当其归属于兄弟时就需要兄弟同意。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宅基地确权是否需要兄弟同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