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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

2021-11-04 08: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转移的方式,当所有权转移到他人手上时,他人就可以拥有这个物的权利,就不再是我们的了,那么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有哪些?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

一、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

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二、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发生转移,是买卖合同的一个核心问题。它不仅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而且还与当事人的风险负担和利益承受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所有权的转移主要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一般动产的转移以物的交付为时间点,交付完成,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动产则以办理产权变更或登记为准,登记完成后所有权发生转移。交付的时间,不一定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所有权的转移的风险承担的内容,所有权转移的风险承担有5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情形来承担,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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