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欠租金是否有留置权

2022-01-02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欠了租金也就是说租赁了他人的物品之后,没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金,因为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需要符合条件的时候才可以留置,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留置。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欠租金是否有留置权的相关内容。
欠租金是否有留置权

一、欠租金是否有留置权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留置权的适用,但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创设留置权的适用。另外,留置权适用的前提之一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这一前提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一般难以存在。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对该房屋合法占有并使用,在租赁房屋内承租人的财物也处于承租人的直接占有之下,出租人对该财物并不存在合法占有的事实,即使在合同终止承租人应当腾退房屋的情况下,如其拒不履行该腾退义务的,构成对租赁房屋的无权占有,但其对房屋内自身财物却仍是有权占有,也不会产生出租人对该财物合法占有的法律效力,不符合留置权的行使条件。

因此,欠租金不具有留置权。

二、留置权能否约定排除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三、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并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后才能实现留置权。这个一定的期间,称为宽限期。宽限期限多长,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平衡问题。期限过长,不利于留置权人实现债权;期限过短,不利于债务人筹集资金,履行义务。

债务人于宽限期内仍不履行义务。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了义务,留置权归于消灭,留置权人当然不能再实现留置权。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留置权人便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方法实现留置权。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欠租金是否有留置权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出租人对租赁物仍然是权利人,留置租赁物相当于没有其他效果发生,因此不可以留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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