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有哪些规定

2022-02-03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建设用地去如何去使用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弄清楚怎么去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有哪些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是。
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有哪些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是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等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三百四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由上可知,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分别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总的来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解释和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原则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