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2021-01-20 1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物权主要是指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相关的内容,如果要对物权编进行调整的话,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范围,主要也是为了调整民事关系,那么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一、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三、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物权种类三大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就是他物权(限制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所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担保分可分为物的担保和财产权利担保两种方式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也即担保物权的分类。

  以上就是关于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物权法,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如果自己的物权受到侵害的话,可以通过和解,仲裁,诉讼等方法来进行解决,同时避免因相关的内容与他人发生争议,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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