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谁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2021-01-18 1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规定来递交所需的登记资料,同时要注意具体的办理手续和相关的流程,那么谁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材料的查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谁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一、谁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按照规定:权利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并且复制使用,除此之外,有关国家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同样也可以。查询资料:

       1、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要准备并提交一些材料才可: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说明、申请人身份材料;

       2、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除上面材料,还应该提交能够证明与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3、有关国家机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除局本单位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注:若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要代理人出具个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查询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二、不动产登记证在哪里办

  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三、怎么办不动产登记证明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资料: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谁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的相关介绍,对于房地产和个人财产的申请登记要注意具体的流程,首先要向相关的部门递交申请书和提交所需的资料等待登记机构来进行受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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