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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如何办理房产抵押

2022-02-21 1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贷款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通常会要求借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是人来担保也可以是用物品来担保,比较常见的就是房产抵押了,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如何办理房产抵押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如何办理房产抵押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如何办理房产抵押

  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要求借款的抵押房屋的,抵押人和出借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三、如何办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的用途可用作个人消费和运营。

  办理个人房屋贷款的具体做法如下:

  1、贷款申请人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有关房屋的产权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等。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等。

  4、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即可。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中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物,需要进行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才会生效。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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