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2022-02-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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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或者其他原因,往往隐瞒了事情的真相。那么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二、善意第三人可以是抵押权人吗

  善意第三人不可以是抵押权人。

  善意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债权人,无法成为抵押权人。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 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一)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二)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三)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四)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五)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有时候,因为没有进行登记,产权就会产生权属纠纷,这时如果涉及到善意第三人的权益的,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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