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土地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是其可以利用的一切自然资源中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我国,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也做了相同的规定。关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者只有农民集体,城镇集体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二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也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除了土地外,根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如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草原法第九条规定,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集体所有的集体企业的厂房、仓库等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生产设施;水库、农田灌溉渠道等农田水利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集体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集体自己出资兴建、购置的财产;二是国家拨给或者捐赠给集体的财产。
3、除上述几种常见的集体财产外,集体财产还包括集体企业所有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村建公路、农村敬老院等,本条不可能一一列举,因此还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以对上述规定的补充。
集体财产,在中国,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如: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水利设施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等。其所有权归劳动群众的集体组织。法律保护集体财产。
非法侵占集体财产立案标准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目前,有关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司法解释仍未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是参照盗窃罪、诈骗罪而较之略高。一般的司法标准为10000,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2000~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属于集体财产有哪些的相关介绍,集体财产是属于劳动群体集体组织所拥有的财产,法律也是会保护集体财产,避免被个人侵犯,为了更好的维护群众集体的权益也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