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紧急联系人是否相当于担保人

2022-03-17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还会提供担保。那么紧急联系人是否相当于担保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紧急联系人是否相当于担保人

  一、紧急联系人是否相当于担保人

  紧急联系人并不是债务保证人,紧急联系人是在银行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向紧急联系人了解债务人的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的紧急联系人是担保人吗

  贷款紧急联系人不承担贷款责任。

  申请表中的联系人的主要义务是在贷款机构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时帮助联系借款人,并不承担贷款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联系人的信息均是借款人填写,而很多情况联系人并不知其已成为“联系人”,银行也并不审核联系人的相关信息,故此“义务”即非法定也非约定义务,对联系人不具有约束力。

  何况贷款紧急联系人并不是贷款担保人,对贷款这件事没有法律责任。如果被干扰了正常生活可以报警处理。

  三、劳动合同的紧急联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当中对紧急联系人并无明确规定,紧急联系人,其实就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联系到与当事人相关的人。

  (二)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λ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一周至少休息一日。”。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其实,劳动合同的紧急联系人大家一般就填写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另一半即可,这是便于公司在某些状况下如果说联系不到当事人的话,可以给当初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的这些人员打电话,对于职工和公司来说都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要求填紧急联系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的这种做法也是合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紧急联系人是否相当于担保人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紧急联系人并不是债务保证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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