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担保的方式哪些

2021-04-07 10: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合同是一种法定的有名合同,但是其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促使债权的实现,如果债权无法顺利实现,债务无法及时清偿,那么担保合同就要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合同担保的方式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哪些

  一、合同担保的方式哪些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权利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何时生效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主体违法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

  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综上所述,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大概有人保以及物保两种,人保是以保证人是信用进行担保,物保包括抵押、质押以及留置三种经典的方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担保的方式哪些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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