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

2021-04-07 10: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合同是一种具有从属性地位的合同,因为其主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担保合同只能附属于债权债务合同,不能够单独的存在,所以如果主合同消灭,那么从合同也没有存在的意义,那么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

  一、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二、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2、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多久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在法律的角度上看,其实合同与协议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一般协议也被看成合同的一种称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过通俗来讲都是称谓合同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担保合同与担保协议有区别吗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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