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他项权证的概念

2022-04-1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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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才属于自己所有,其产权才能确定,才能对抗第三人。那么他项权证的概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他项权证的概念

  一、他项权证的概念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去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就是该事项结束,取回。

  二、在我国关于他项权证有什么风险

  (一)抵押物价值贬损(外部环境的变化、抵押物自身状况变差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二)抵押人是公司并被宣布破产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有限清偿:国家税收、破产费用、公益性债务,然后是工人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等等,最后是普通债务。最终有可能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 抵押人将房屋恶意长期出租——不仅会因为抵押人提前收取租金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还有可能使得抵押权人陷入房产讼争中。

  三、他项权证管理由谁来管

  他项权证由银行来管理。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通常是指抵押权利,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想要办理过户手续,要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同意。但对于银行来说如果达不到要求一般是不会同意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他项权证的概念的相关知识,根据上面文章的详细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对他项权证的概念有哪些规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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